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构建学校安全长效机制,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办【2021】60号)、垫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垫江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垫安委发【2021】4号)、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垫江县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垫教委【2021】183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围绕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县建设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我校安全责任事故零目标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到2021年底,在我校基本建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机制,实现一般隐患整改率100、重大隐患整改率100,安全责任事故零目标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