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 目的: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管理细责:一、 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办公桌,椅子,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纸篓。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二、 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4、部门常用易耗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见附表。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5、每月25日前,由各部门将次月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填好(常用易耗办公用品不得超过每月用量标准),经部门负责人初核,综合办复核,总经理批准后,综合办公室认可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