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运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运工区副区长协助保运工区区长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参与制定、修订(编)本工区及其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参与或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2.参与制定、修订(编)本工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参与组织制定保运工区年度机电设备维简和大修工程计划。4.参与组织实施保运工区原煤运输、井下主大巷供水管路、井下主大巷供风管路的安全技术改造方案。三、参与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5. 参与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 。6.督促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资格培(复)训。四、推广应用机电专业先进技术、装备和工艺7.负责推广应用机电专业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参与组织机电专业重点课题攻关。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8.参与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9.参加矿组织的周、月度隐患排查,并督促做好分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