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环境条件协议书 甲方:丰县经济开发区 乙方:江苏煌慧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为了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全面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特针对安全作业环境条件签订如下协议;一、 为防止环境污染乙方应在甲方监督下做到:1、 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设施和河流。2、 除设置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3、 使用密目式的圈筒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处废弃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散。4、 采取覆盖和封闭等有效措施(搅拌机、砂、石堆)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粉尘。5、 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有害有毒废弃物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6、 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音扰民和职业危害。7、 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为防止运输中撒漏飞扬,污染市容,要妥善覆盖建筑垃圾要轻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8、 施工现场道路指定专人适量洒水,减轻扬尘。出场的车辆派专人用水清洗轮胎。9、 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