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质办的安全职责 1、负责对本企业进行全面安全监督。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向上级有关安全监督机构汇报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2、 监督两措计划的实施。3、对人身安全防护状况,电网、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环境保护状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报请主管领导,并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4、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监督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三同时原则。5、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6、 监督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大型反事故演.预案的编制与执行。7、监督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配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8、 监督消防、交通、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9、审查所属各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资质和人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