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运输、装卸管理制度 一、运输、装卸人员必须持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携带导电物品上岗作业。 二、地面运输:(一)运输.电管的车辆,车况必须完好,并应挂有 危险物品字样的标志,车速不得超过40km/n,两车距离不少于50米,若遇特殊情况需在夜间行驶,必须要有红色信号灯。(二)严禁使用自卸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运输工具运输.电管。并做到防火、防盗、防静电。严禁.、电管同车装运和搭乘其它人员及物品,做到专车专运。严禁吸烟、用火、使用手提电话。严禁将车辆行驶和停放在人口密集和建筑物多的地方。三、井下运输:(一)装载.、电管入井的车厢应为封闭的专用车厢,车厢外四周要印有危险品标志,车厢内应铺软垫。要有专人护送,直达装卸地点,禁止中途停留。(二)使用绞车运送.、电管入井时,搬运、押运人员应与绞车司机取得联系,上下车场把钩工、信号工应作好安全准备,其绞车速度不得超过1m/s。使用机车运送.、电管时,其机车速度不得超过2m/s。机车运送.、电管的车箱之间应用三个空车隔开;严禁将.、电管装在同一车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