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准备 第1条 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填写领料单。领料单要注明当班使用.和雷管的品种、数量,并经区队领导签字、加盖区队公章。 第2条 领取发爆器,检查发爆器外观是否完好,充电后氖灯是否明亮,是否按期校验合格,否则不得领用。不得用短路的方法检查发爆器。第3条 领取.母线,检查母线长度、规格和质量,给母线接头除锈、据结并作绝缘带包好。第4条 备齐木(竹)扦、木(竹)质炮棍、水炮泥袋。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第5条 持领料单到爆烽材料库领取.与电雷管,检查领取的.、雷管品种、数量及雷管编号是否相符,是否已经过期或严重变质。第6条 要将爆炸材料直接运送临时存放地点,严禁中途停留。运送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电雷管必须由.工亲自运送,.应由.工或在.工监护下由熟悉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运送。2.电雷管和.必须分装在不同的具有耐压和抗撞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在衣袋内。3.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与其他人乘坐同一辆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守2人。4.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