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管理制度 一、顶板管理 1、过顶质量要求及处罚规定:按每1.2使用6根塘柴4片小笆将顶过严,塘柴要摆放均匀,小笆搭茬长度不小于100,不实处必须用木料或塘柴捆接实,一棚不合格,罚当茬每人25元,3棚及以上罚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 2、顶板破碎地段使用双笆、双塘柴过顶,以工作面不出现脱档、漏顶为准。每漏顶、脱档1棚,罚当茬每人50元,3棚及以上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 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超过200即视为掉顶(200300500);掉顶每棚罚当茬每人25元,掉顶3棚及以上,罚当班队长每棚25元。 4、不得随意留煤顶,必须留煤顶时,应经过跟班人员同意,并汇报值班人员,否则每留有一棚煤顶,罚当茬人员、煤机司机每人25元,3棚及以上,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 二、工作面支护 1、工作面正规柱初撑力及工作阻力不低于90KN(11.4MPa),挑棚和辅助棚支柱初撑力及工作阻力不低于50 KN(6.4 MPa),每棵支柱不合格,罚当茬每人25元,工作面合格率低于90%(含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