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事务秘书安全生产责任制 办公室事务秘书是办公室来客接待、服务车辆和会议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做好各项事务性工作。事务秘书应掌握煤矿有关安全基础知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全面负责办公室各项事务性工作,并积极协助主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矿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确保政务畅通。 第2条 经常检查食堂的食品卫生和招待所环境卫生,并督促两部门管理人员加强消防管理,确保安全。 第3条 随时掌握小车队车辆及司机状况,保障领导用车安全。 第4条 每天及时检查各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门窗的开关情况,杜绝物品丢失或损坏。 第5条 按照主任安排,做好会场的布置及清理工作。 第6条 按规定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及相关会议。 第7条 及时向主任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办公室事务秘书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