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作为动态监控手段,能有效监控运输车辆途中安全运行情况。公司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2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21)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和驾驶员、押运员以及卫星定位装置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项管理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公司安技科,具体负责平台监控及卫星定位装置的管理工作。 监控管理人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驾驶员、押运员职责:必需按照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安技科联系维修商。在行车过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GPS管理规定驾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