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变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变化 (一)、新工人入矿 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单位组织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二)、借调人员 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贯彻规程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