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日常管理细则 1、 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地板按设计采高保持100,或见顶、见底,否则每架罚款10元。 2、 12煤支架护帮板不及时打出,每架罚款20元,达不到支护状态每架罚款20元,失效护帮板限期更换,每滞后一天罚50元,片帮1m必须及时刹顶,超2m时,要求及时打单体护帮护顶,否则每架罚款50元。3、 顶板破碎处理要及时刹顶,否则每处罚款20元。4、 工作面上下尾巷按规定及时冒落,冒落不及时应采取卸托盘、剪锚网等措施,发现托盘不及时卸掉每个罚10元。5、 液压支架不漏液、不串液、不卸载,否则每架罚10元,支架大柱更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换完,否则每滞后一天每根罚50元,液压支架支撑顶板必须达到初撑力,失效每架罚款50元。6、 支架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得超过100,否则每处罚款50元。7、 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角7,否则每架罚款10元。8、 相邻支架间不能明显错茬,(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