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层级领导责任及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公司行政正职或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的直接责任人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各部门的主管人员在工作中负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二、全面贯彻实施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确保各部门、班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努力把安全事故控制到最低,杜绝行车责任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生产的人身伤亡事故、设备责任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履行职责,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监控工作,落实劳动卫生、防护措施。 四、对发生各项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汇报、统计分析和处理,不能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