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行车,经公司研究,特做以下规定: 一、驾驶员的基本要求 1、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齐全、有效的证件。 2、取得本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3、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运输安全法规,按时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知识培训。4、执行车辆“三检、四勤、五不开”制度(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润滑、勤紧固、勤检查、勤维修,不开快车、不酒后开车、不开逗气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让他人替开车),避免行车安全和机械责任事故发生。二、公司对优秀驾驶员的奖励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表扬外,公司视情况给予物质或金钱奖励。1、驾驶员见义勇为者。2、遇到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挽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3、驾驶员及时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未造成经济损失。三、公司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办法驾驶员违章驾驶公司车辆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并开具罚单的,罚款由当班驾驶员自已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