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管理规定 为了对产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必要的标识,防止不同产品及原辅材料的混用、误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及有序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特对企业标识做如下规范,希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此规范制定相应的标识规定并在实施中不断寻求改进,以确保企业的各项质量得到保证。 一、原辅材料的标识 1.原辅材料在仓库内应采用挂牌标签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名称、产地、规格。如产品自带上述标识,企业不再标识。 2.原辅材料的标签标识、规格尺寸、纸克重可自选定。 二、产品状态标识 1.印刷车间、装订车间的所有半成品都应用状态标签标识,以表明所处的状态,防止混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状态标识的分类及颜色规定: B)合格品:经检验员检验确定合格,可以转序交付的产品由检验员挂上绿色合格标签标识,胶轮由机长负责挂上合格标签,并放在规定的合格品区; b)不合格品:机台操、检验员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挂上红色不合格标签,并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区域,未经质检部评定的不得使用; c)待检品:机台操及检验员未检验的成品或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