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剪压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为了加强对冲剪压机械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要求1、冲压机械(包括:冲压机械、压力机、冷挤压机、剪板机、板料折弯机等)的购置、安装、验收,必须按部颁标准执行。2、床身、滑块、防护罩、安全设施等的外露部分,不得有锐利的边缘。3、外露的飞轮、皮带轮、齿轮等处,应安装防护罩。4、大中型设备应设安全支柱,以防调整模具时,滑块下滑或误开设备,安全支柱要与主传动控制联锁其强度应能支撑滑块和上拱的重量。5、高大设备的最高处应涂以黄黑相间的条纹,并设红色指示灯,以防天车误碰。6、滑块上不得有过分突出的螺柱或料杆,其封闭高度的调节部分,应设有双向极限限位装置。7、离合器在单次行程时,必须灵敏,可靠无连冲,并设有保护装置。8、脚踏开关的左、右上各面应封闭,以防异物撞击和进入。9、梯子应与主传动控制联销,即在爬梯时,应保证切断主传动升降控制。10、机身顶面检修平台边沿至少高出40mm,护栏高度应大于1050mm。11、液压和高压系统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安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