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充装操作规程 一、充装前的检查 1、对储罐、充装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完好,与相关人员联系后,方可进行充装。 2、对汽车罐车五证进行检查,必须齐全有效。(危化品运输证、驾驶证、押运证、罐体使用证、检验合格证) 3、对汽车罐车外观进行检查(含颜色标志、环形色带、警示性标志、充装介质标识等),标识清晰,安全附件完好,各连接点牢靠,无泄漏,罐内余压,介质符合要求。若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装。严禁超装、错装。 4、根据罐体最大容积,介质充装系数(液氨0.52)计算出最大充装量。 5、由供销科人员、充装人员、司称人员、检查人员对汽车罐车空车、重车进行过磅。 二、充装 1、汽车罐车在指定位置依靠好后,罐车必须熄火,切断车辆总电源,防止发生滑移。并对静电装置连接好。 2、将装卸用管与汽车罐车紧密连接,防止发生脱落。 3、打开液氨罐充装出口阀,出口压力起来后,打开充装阀、及罐车上阀门进行充装,利用充装阀控制充装的压力、流量。 4、待充装达到充装量时,关闭充装阀。 5、对充装阀至罐车连接管道内剩余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