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第五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外雇载人车辆、外雇(聘)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干部兼岗驾驶车辆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对驾驶员、车辆、乘车人的安全要求,对车辆、驾驶员的证件、准入管理、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及车辆保险办理等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第五采气厂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内部、外雇车辆及内部、外雇(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第二章职责划分第四条第五采气厂交通安全实行厂、车管单位、车队(班)三级管理。质量安全环保科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辆分散管理单位(维修抢险大队、气田测试中心、米脂消防队、产建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设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质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