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技术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进入采掘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当作业现场(点)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技术管理规定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有权拒绝使用未经安全检测的支护材料,确保员工劳动安全。 4、有权督促采掘区队长认真执行规程、技术规范、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当发现未认真执行时,有权向矿长建议任免,并负责地要求限期整治达标。 5、有权要求煤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更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在采矿工程师指导下,对采掘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编制矿井开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应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 3、认真负责地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人为技术事故发生。由于编制不及时,布局不合理、规程措施不适用,出现无措施开工工程等而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4、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