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面回撤安全技术措施 一、1806采面、回撤工作概况简介 1806采煤工作面,设计可采长度(走向)80m,倾斜采长200m(平均),采高2.2m。计划采煤时间为4个月,现上巷可采长度为150m,下巷为150m。因煤层构造影响发热量不足及施工安全等因素,采出后经济价值不能满足要求,经公司决定,对采面进行回撤。 为了回撤工作安全、有秩序、有组织按时回撤;特制定1806工作面回撤安全技术措施; 二、成立采煤工作面回撤领导小组 组 长:卢中建(矿长) 副组长:赵勇、雷开孟、赵先军、雷开君、陈永洪、雷开忠、黄威 成 员:各安全员、瓦检员及采煤队队长吴清贤 三、回撤施工组织及顺序 1、领导小组对待回撤的工作面现场全面检察一遍,把采取回撤的应采取的可行性的、安全的措施与制定的回撤措施对照一遍。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回撤措施后另行传达,无补充时严格按本措施执行。 2、由跟班矿长,按照技术措施要求严密组织。现场交待回撤工作顺序和安全回撤要求。 3、选拔有经验的、平时施工中掌握实际情况有技术的老工人,担任回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