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瓶车间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车间,接受工作安排,并备好工作需要的各种工具和材料。 (1)每月允许有累计一次10分以内的迟到,超过一次以上,按迟到规定处理。 (2)迟到在1小时(含)以内的,一次扣除月基本工资的1%;月累计3次(含3次)或迟到时间累计超过60(含)分钟者,每次扣除月基本工资的2%。 (3)迟到两小时以上或迟到时间累计超过120(含)分钟而不满四小时者,视同请假半天,扣除半天基本工资; (4)四小时以上未按要求提前通知的视为旷工一天,扣除一天基本工资,并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作为罚款,同时加书面通报批评一次; (5)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迟到的,经查明属实,可以按实际情况处理,但须在2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二、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否则根据情况严重程度,上级领导可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罚款20200元. 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特殊要求时还必须穿工作鞋、带工作帽、口罩、手套等.衣着要整洁,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工作,违者给予警告处分、罚款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