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交通管理制度 (一) 管理知识 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安全部门全面负责厂区交通管理工作。 (二) 信号、标志 1. 厂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 2. 厂区限制路应设置明显的管制路标。 3. 坡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4. 厂区交通道路,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三) 交通路线管理制度 1. 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要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2. 公司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它车辆须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方可通行。 3. 严禁在要道上堆集货物、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