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