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罐区检修作业安全技术 油库设备和管道内的介质都是易燃易爆的物质,设备检修时一般又离不开切割、焊接等作业,因此油库检修动火作业具有很大的危险性。近年来,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缺乏安全常识,或违反动火安全制度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教训十分深刻。因此,为了防止动火作业中发生事故,油库制订动火制度,严格动火安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一、禁火区与动火区的划定禁止区划分尚无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在正常情况下或不正常情况下都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和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都应划为禁火区。油库中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固定动火区。1、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储油罐、仓库、堆场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的防火间距要求。2、在任何气象条件下,固定动火区域内的可燃气体含量在允许含量以下,设备装置正常放空时的可燃气体扩散不到动火区。3、固定动火周围10m以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质。4、固定动火区应备有适用的、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设置“动火区”字样一类的明显标志。二、动火安全要求1、禁火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