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井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做到施工安全法治化,施工管理标准化,现场施工安全项目经理责任制。确保莱茵海岸地热井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计划工期等,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签定此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一条:施工单位(中国煤田地质局燕太地质基础工程公司第四工程处)依法对莱茵海岸地热井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莱茵海岸地热井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为该工程的法定责任人。负责建立建全莱茵海岸地热井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条:莱茵海岸地热井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莱茵海岸地热井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施工现场及时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且要及时地按照规定的编审程序编制审批。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类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