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挖掘机汔笛或警报器应完好。进行各种操作时,均应发出警告信号。夜间作业时,车下及前后的所有信号、照明灯应完好。 二、安全员每个班次都要对挖掘、铲装的机械进行检查,发现照明、汽笛不正常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修理。 三、挖掘机作业时,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盲炮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安全地带,同时报告安全员和.班长。 四、挖掘机作业时,悬臂和铲斗下面及工作面附近,不应有人停留,每班安全员负责检查。 五、运输设备不应装载过满和装载不均,也不应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以免引起翻车事故,发现上述问题,铲装司机要受到处罚。 六、装车时铲斗不应压碰汽车车帮,铲斗卸矿高度应不超过0.5m,以免震伤司机,砸坏车辆。 七、不应用挖掘机铲斗处理粘厢车辆。 八、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50m。 九、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