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待修系统或设备与生产系统有效地隔绝,在所有连接处均须堵上盲板,以便安全检修。 第二条 凡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介质之设备、管道的抽、堵盲板工作,必须遵守本规程。 (一)抽、堵盲板前的准备工作及要求: 第三条 抽堵盲板工作由设备交出单位(生产车间)负责。必须办理检修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指定项目负责人及监护人,画出盲板图,以便查对。 第四条 抽堵盲板负责人,须向参与工作的人员交待任务、工作方法、工艺过程及安全注意事项,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第五条 生产车间指定的监护人员,负责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护工作。必须严守职责,督促工作人员按章作业;发现违章,立即制止或令其撤离现场。必要时,卫生、消防、气防站等人员到场监护。 第六条 作业前,待修设备管线或系统必须放压,但要保持略高于大气的压力,防止吸入空气,并降温到40以下。如有困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经质量安全环保处批准。意见不一致时,请示生产厂长,批准后方能作业。 第七条 离地面三米以上的作业,须搭设脚手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