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安全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企业入驻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3.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厂房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