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交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公司生产区域内所有机动车辆交通运输活动。3职责3.1安质环部为公司内交通管理归口单位。负责所有在公司生产区内交通运输的检查、设置标志、限速、道路规范。3.2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3.3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外来业务联系单位的车辆的遵章守纪管理。3.4员工遵守公司交通管理的规定。4内容4.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对本单位机动车辆进行检测,办理相关手续,合法使用。4.2各部门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相关法规办理操作证,操作证要定期复审。4.3各部门要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安全设施配置,保证其安全性能。4.3运输车辆载货规定:4.3.1不能超载。4.3.2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4.3.3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公司安质环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