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维修车辆开车规定 为了确保车间维修车辆安全,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现对外出试车和车间内部移动车辆作出如下规定: 1、只有经过公司批准,获得驾车资格的人员才能在厂内驾驶车辆。2、发现没有驾车资格的人员(包括有驾驶证的人员)开动车辆时,第一次罚款500元并在公司早会上做公开检讨, 第二次罚款500元并予以辞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肇事者负全责。3、未经允许私自出厂外路试者,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并开除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肇事者负全责。4、厂区内限速 15 公里/时,车间内限速 10 公里/时,上下楼坡道限速 5 公里/时。发现超速行驶时,每次处罚 50 元。5、严禁开动的车辆有:刹车失效、转向失效、前档玻璃被遮挡、无法正常坐姿驾驶、机头盖升起、车门关不上、轮胎气压严重不足、底盘严重变形等车辆。违反此项规定的,每次罚款 100 元。6、起步和行驶时应缓慢平稳,禁止急加速。7、起步前必须关紧所有车门。8、车辆进出车间时,实行出车间车辆优先原则。进入车间的车辆应主动避让。9、上车前应观察车辆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