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二氧化碳系统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在修船舶在进行二氧化碳系统维修和二氧化碳集控室相关工程修理过程中的安全,严防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程主管在接到二氧化碳系统或二氧化碳集控室相关修理项目时,应填写二氧化碳间作业审批证书,涉及机电项目的由机电主管负责申请,船体项目的由船体主管负责申请。 二、总管接到申请后,会同船方、安全主管、工程主管核实施工内容,在作业时间要求船方打开二氧化碳室门,并要求船方指派专人进行监护。 三、安全主管在接到项目申请单后,应通知机电主管及机舱内其他作业的工程主管,由机电主管负责通知机舱内的作业人员和船方人员,其他工程主管通知所管辖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注意事项的告知。 四、安全主管须在施工的二氧化碳室内悬挂请勿乱动开关的标识,进入二氧化碳室进行二氧化碳系统维修的人员不准随便乱动系统设施。 五、施工单位在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作业,并在当天施工结束后通知工程主管、安全主管锁好二氧化碳室门。如第二班须继续施工,应遵循同样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