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安全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本安全协议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来历不明人员以及不申报办理暂住登记和不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3.使用前,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交待出租房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对出租的房屋有权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排除。并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5.甲方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对租赁环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负责,并提供必要的企业证明、身份证明、担保证明等。 2.乙方有义务加强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3.乙方使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