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驾驶人的角度论述提高交通安全的措施 1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行驶前,应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不得开斗气车、不得开逞能车、不得撒把行车。 监理组人员及其他乘员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不得强行要求驾驶人驾车通过危险路段,不得要求驾驶人酒后驾驶或过度疲劳驾驶。 3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不得驾驶车辆通过。 4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情况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必要时驾车至安全地段停靠、躲避。 5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