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安全协议书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华宁热电有限公司#1-#2汽轮机化妆板及发电机防腐工程委托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牵制各类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书的同时,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安全责任: (一)甲方安全责任 1、根据发包工程内容,通过甲方安全生产部审批乙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待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做好交底签字记录。 2、保证施工现场公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使用。 3、通过甲方安全生产部对乙方安全施工进行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等违章作业行为有权令其停工整改,并进行教育和处罚。 4、未经签订此合同,甲方有关部门即批准开工的,此批准人承担安全责任。 (二)、一方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分工,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2、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甲方有关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相关专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