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为了强化我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细化分工,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促进各级人员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组 组 长:吴方亮 副组长:李绍斌、景祥春、叶国庆、姜根化 成 员:各部门(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安全责任体系监督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部部长邱顺兵担任兼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组长:组织制定重大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和重大安全决策,对矿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本矿安全机构开展工作。 安全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协助矿长抓好安全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全面负责安全责任体系运作监督管理。 生产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协助矿长抓好生产建设各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