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21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唐南京发电厂属于高危企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四条 安全费用依据营业额按月提取,提取比例0.2-0.5%。 第五条 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