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巷使用电气焊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因12大巷6寸钢管废弃不用,现将其拆卸,要使用电气焊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规定,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02日 二、作业地点:12大巷 三、作业任务:拆卸12大巷6寸管 四、作业单位:机电队 五、作业负责人: 六: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要把作业所需的工具、材料、配料等运到作业现场;作业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性物品,并由专人对作业地点及其周围20m范围内进行清理。 (二)、作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责,监视作业地点10m范围内不准有闲杂人员行走或停留。 (三)、作业现场必须配备3只或3只以上合格灭火器(因作业地点需要不停更换)。 (四)、作业前必须由专职安全员、瓦检员、防爆检查员各一名,在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地点前后20米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