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食药监办食202116号文件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