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科地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测科地质员必须在地测科科长、副科长领导下开展地质、水文、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地质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掌握矿井地质、水文地质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遵守测绘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地质规程(试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地质、水文地质观测资料; 第2条进行地质、水文、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3条地质、水文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统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第4条认真编制 三书、地质及水文预测预报、采后总结及其它临时要求的地质资料,及时下发预测预报通知单; 第5条参加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影响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第6条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落实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第7条建立地质仪器仪表台帐,分类保管及时校验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