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设备购置立项论证、效益评估制度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制定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四川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为甲、乙两类。大型医用设备的管理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二、 医院根据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实际需要,使用科室提出大型设备的申购计划,经医院预算委员会、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并组织设备科、临床相关科室专家实地考察,由使用科室提出论证报告,对大型设备的先进性、经济性、实用性进行专业技术论证,其中包括: (一)、申请配置的必要性和依据 1、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分析(包括医疗机构地理位置、性质、规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学科建设规划等)。 2、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分析(包括医疗机构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谱、人群对该设备的医疗服务需求、.效益)。 3、医疗机构目前医疗服务的利用情况及相关设备的利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