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液压支柱地面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单体支柱的检修应由专职人员负责。检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严格遵守(87)煤生机字第114号单体液压支柱维修暂行规程和MT一85矿用单体液压支柱等有关规定。 第3条 检修人员应熟知支柱的结构、性能、试验、故障原因及其处理方法等,确保维修质量。 第4条 新到矿的支柱应按MT11285矿用单体液压支柱中的出厂试验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试验和密封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地面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的新支柱或修复支柱,下井前应按上述规定进行抽查;存放期超过1年的支柱应逐根试验,检查支柱性能是否有变化。性能不能保证或在贮藏、运输中损坏的支柱,不允许下井使用。 第5条 单体支柱不得露天检修、露天存放。 第6条 检修场地应清洁卫生,各类待修支柱、检修合格支柱应分类码放整齐。检修后经试验各项性能合格的待用支柱,应垂直或倾斜存放。 第7条 检修人员应会正确使用拆柱机、试验台等专用检修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