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办事指南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04 号)第 8 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制度。 2、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经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方可使用,并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农业部备案。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经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所在地的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方可使用,并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农业部备案”规定,由县、市农业局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四、行政审批条件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二、三、六、七、八、九、十条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须具备如下条件:(一)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制品经营许可证;(二)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三)具有标识内容和标注方法说明;(四)具有标识设计式样;2(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实施对象和范围玉州区内生产、分装、运输、销售列入实施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六、
3、申请材料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二、三、六、七、八、九、十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标识审查认可申请表;2、标签式样;3、标识说明(如标识大小、尺寸比例,颜色,在产品包装上的所在部位,牢固度,附着力等);4、运输过程中标识使用说明;5、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6、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如品种审定证书、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新兽药证书及其生产许可证书和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7、其他标识审查认可所需材料(产品规格一览表、产品加工销售流程、内部管理制度等) 。七、办结时限1、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2、承诺办结时限:14 个工作日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
4、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方式玉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玉林市城站路 8 号3邮政编码:537000单位窗口电话:0775-3895690十一、投诉电话玉州区农业局:0775-3157201区政务服务中心:0775-3892580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775-2823411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4附件 1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流程图申请人玉州区政务中心农业局办证窗口(限 1 个工作日)玉州区农业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限 10 个工作日)玉州区政务中心农业局办证窗口(限 3 个工作日)申请人材料不合格不受理并一次告知材料不合格受理材料审查,实地考察,提出审
5、查意见发证 否决并说明理由5附件 2、申请书示范文本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申请表年 月 日申 请 编 号名称(章)法人代表(签章)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联系人申请者情况电子邮件 传真生物名称产地范围销售范围受体生物目的基因安全等级农业转基因生物基本情况 安全证书编号标识内容全文标注产品标识标注部位相关批准文件名称件数申请材料份数正文份数附件份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声明申请单位法人签字6填表说明1、 “申请编号”由审查认可部门填写;2、 “生物名称”指转基因生物的商品名称,如“大豆、豆油、豆粕” ;3、 “受体生物”指转基因生物名称,如“*大豆” 、 “*玉米” ;4、 “目的基因”指被改变的基因,应与安全证书的内容一致;5、 “标识内容全文”填写格式为:“转基因”或“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 ”或“加工原料为转基因”或“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 。6、 “标注产品”指利用转基因生物加工、生产的产品;有品牌、型号的应注明;7、附件指“标签式样、标识说明、运输过程中标识使用说明、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及其他标识审查认可所需材料”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