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法律规章条款和有关文件精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使公司全体员工抓好安全工作,做到尽心尽责,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公司对所承建的工程安全负责。 三 、企业 法人代表对公司所承建的工程安全负责。 四 、建立安全领导小组 (1)、 公司以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安部等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桂阳 成 员:石龙电站所有员工 (2)、项目经理部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等为成员的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体系。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