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质组组长是地质组主要负责人。地质组组长必须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开展现场地质工作和资料整理工作。地质组组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 第1条 积极配合科长、副科长开展地质工作,保证煤矿在建设、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认真学.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积极推广、应用地质新技术,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和科研工作,更好的为矿井生产建设服务。 第3条 明确分工,划分责任范围,组织地质专业人员对危及安全的地质问题进行分析处理。 第4条 建立健全各种地质图纸和地质资料并实行档案化管理。 第5条 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6条 按时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地质说明书要便于指导设计、规程的编制和指导生产。 第7条 按领导安排及时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第8条 定期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害隐患要及时向科长、副科长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