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电力生产 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1、#2机组168后试生产及正式投产后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和防范电力生产过程中各类违章现象,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确保主任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反违章的职能、管理要求及考核细则。适用于我主任内部及自营工程的反违章管理与考核。 2、引用规范及文件 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04 2.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991-09-01 2.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1992-09-01 2.4 鲁电集团安2021537号文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基建中,不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2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