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一、工程简介 本工程为3#煤场主体建筑物建设工程,面积6810,位于湘潭市双马镇象形村。为确保大唐湘潭电厂3#煤场改造项目部安全施工,顺利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计划目标,特制定此措施。二、组织机构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等负责人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万建新副组长:万建滨、向威成员:曾光、丁志鹏、欧敏、李博、刘鑫丽、曾昭荣、廖宇环、张宗道、段卫国等为成员。向威负责日常安全工作。三、施工用电安全措施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过过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不适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2、施工人员必须进过入场考试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从事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的下方,应是指警戒线或隔离防护棚等安全措施。4、高处作业人员施工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5、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6、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7、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