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1、煤矿地质测量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原煤炭部颁发的有关规程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都必须重做或补做。如发生地测事故,要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是,认真追查落实。 2、地测组对向设计、施工、采回等部门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负责重解释或重新调查。3、每个掘进工作面,都要实际及时编录、整理,如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使生产正常进行。4、经常分析研究周围已采工作面资料,结合现工作面的地质情况,预报未开拓区的地质变化,每季度末对该季度内的地质预报的准确程度做一次全面总结,为下一季度地质预报提供借鉴。5、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采后总结工作,对提供的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准确程度做出评价。6、送巷过程中,如发现所送巷道与地质变化不相适应,将要造成废巷时,应及时向生产部技术人员和总工程师反映,及时纠正错误。7、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规律,经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无影响回采的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