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测副总工程师是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组织、管理工作。地测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地测副总工程师应尽职尽责,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地测技术管理水平。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审核审查有关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2条 协助总工程师认真编制好长远规划和年度作业计划,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接续。 第3条 协助总工程师认真抓好地质、水文地质、测量、储量管理等有关方面的安全技术管理。 第4条 组织全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大检查、搞好技术监督,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展开。 第5条 协助总工程师搞好每年一次的矿井避水灾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确保演练成功。 第6条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地测防治水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第7条 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提高地测防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