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适用于发电部各级行政领导人员及所有运行人员。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发电部主任 2.1.1发电部主任是发电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全体职工和设备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应经常反复的向职工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教育。 2.1.2在各项生产活动中,模范的遵守、贯彻执行上级和有关安全会议的决定、指示及各项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认真和研究厂内外事故通报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 2.1.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了解人员和设备状况,确保安全生产。 2.1.4掌握现场设备运行工况,检查工作条件、安全措施、周围环境是否符合规程的要求。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使之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2.1.5掌握现场停电及设备停止的原因,检查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完善状况等,发现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或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作业。 2.1.6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器具、作业工具、照明等,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