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 目的: 通过制定电工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电工安全作业的标准规程,防止工伤事故以及电气灾难,更好的为生产做好安全保障。二、适用范围:公司各生产场所、仓库、办公室及宿舍三、权责:由电工主管组织执行,主管离职或请假由机修组长组织实施,安全主任负责监督。四、内容:1、停电作业时,必须先用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进行工作,凡是安装设备或修理设备完毕时,在送电前进行严格检查,方可送电。2、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好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有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3、雷雨天禁止高空、高压作业(禁止使用高压拉杆等),雨天室外作业必须停电,并尽量保持工具干燥。4、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小绳及工具袋,禁止上下抛掷东西。5、高空作业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做到无工作票不上杆,不交票不送电。6、高空作业坚持四不上:梯子不牢不上,安全用具不可靠不上,没有监护不上,线路识别不明不上。7、带电工作时,切勿切割任何载流导线。8、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是否良好,并要合理使用工具,